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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雙週三發刊
2008/4/23發行
 

澳門航空【澳門往返深圳航線停航通知】

澳門航空自2008年05月08日起停止澳門往返深圳航線(MFM-SZX v.v.)的飛航服務。

深圳航線停航後針對仍持有澳門航空深圳機票的旅客,可依旅客需求做下列安排:
1.
旅客持有全程未使用機票:
  如果旅客持有全程未使用的機票,其「去程」或「回程」安排於2008年05月08日(含) 以後者,可由原開票單位協助辦理退票,且免收任何退票手續費用。
2.
若旅客已出發至深圳且使用單程(TWN-MFM-SZX)航段者:
  於回程時,澳門航空安排深圳至澳門的「巴士車票」: -過境巴士車票:由東莞地區→澳門機場。車票「兌換」方式:旅客需於回程的3-5個工作日以前至澳門航空台灣(台北/台中 /高雄)或深圳分公司辦理車票的兌換。
  澳門航空提供車票安排返回澳門,同時將協助旅客辦理深圳至澳門(SZX→MFM)未 使用機票及車票間費用差額及稅金的退費作業。 旅客同時可指定於何處(台灣或深圳地區)領取上述退費;若於台灣地區領取則以 台幣計算,若於深圳地區領取則以人民幣計算。 跨境巴士所需額外稅金(如過境手續費等)則由旅客在乘車時自行支付。
  若旅客不需澳門航空安排巴士車票: 澳門航空各地分公司票務櫃檯可協助旅客辦理未使用航段的機票和稅金,將不收退票手續費。
3. 澳尊會哩程兌換升等券和免費機票作業:
  已開立FFP升等券和FFP免費機票,且全程未使用:澳門航空將歸還旅客未使用航段 的哩程。
  已開立FFP免費票且已使用單程 (台灣-澳門-深圳或反向):澳門航空將歸還旅客未 使用航段哩程至原旅客帳戶內,並協助申請免費機票退票作業。
   
  上述各項退票作業的細則和規定,則比照現行澳門航空退票作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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