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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雙週三發刊
2008/5/7發行
 

澳門航空【大陸地區入境注意事項】

【成都和廈門地區落地簽證(Landing VISA)】
◎ 成都:
  請旅客備妥「中華民國護照和身分證正本」、「回程機票」、「兩張與護照相同的 照片」及「大陸地區政府或商業機構簽發之擔保書且需由出具擔保書單位安排接機」 後,方可辦理落地簽證。
◎ 廈門:
  請備妥「中華民國護照和身分證正本」、「回程機票」、「兩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自2008年04月25日起,廈門機場不再接受持外籍護照(含日本、新加坡及汶萊)入境大   陸地區旅客申請落地簽證(持中華民國護照除外)。
為避免旅客無法順利辦理入境事宜,建議旅客於出發前確認旅遊證件的有效性。
如旅客旅遊證件不符合入境規定,澳門航空有權拒絕旅客辦理登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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