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程
V 艙 7天前開票
S 艙 14天前開票
東 京
大 阪
名古屋
1. 出發&開票日期:2008/8/25~2008/12/31。
2. 機位確認後3天內要開票,且不可遲於7天與14天前開票之各別限制。
3. 機票效期:效期0-14天。
4. 機票限制:
「V」艙:出發 7天前訂位開票,不得背書轉讓與變更行程,不得變更出發班機,出發後回程訂位更改不受限,但應於原訂位或新訂位日期至少前一日完成。
「S」艙:出發 14天前訂位開票,不得背書轉讓與變更行程,開票後不得變更來回日期、班機。
5. 孩童價為大人NET 75%。
6. 不適用於日亞航哩程酬賓座艙升等特惠。
7. 全程不得後補或OPEN。不含機場稅及兵險費用,限開立電子機票。
8. 酬賓里程數之累計:「S」艙為實際飛行里程數之50%;「V」艙為實際飛行里程數之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