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台灣地區開立且自台灣地區出發之純華航長程航線頭等艙機票FIT機票均適用,聯營及含他航之行程均不適用。
2. 頭等艙機票適用高雄/台北V.V.經濟艙接駁班機,但限與國際線開立於同一本機票,比照現行FIT接駁班機計價方式辦理。免費香港商務艙機票不可含高雄/台北 V.V.接駁班機。
3. 訂購頭等艙機票與贈送港線機票須同時開立,且兩張機票須為同一持卡人本人。
4. 贈送之香港線限開立電子機票,不得列印實體機票。
5. 贈送之香港商務艙機票不可累計華夏會員哩程,亦不得再使用升等券或酬賓券升等至頭等艙。
6. 購買之頭等艙及贈送之港線機票不可分開辦理退票,且贈送之港線機票無退票價值。辦理退票時,如贈送之港線機票已使用,華航除收取價購頭等艙之退票手續費外,須另加收贈送香港商務艙機票成本,持卡人不得異議。
7. 世界卡識別碼:515687、53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