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須知
◎ 4/3 & 4/4(二擇一)單日使用,節目開演前,入口處兌換手環入場,票券打洞後視同無效。
◎ 票券請務必妥善保存,一人一票憑票入場,票券如發生遺失、破損、燒毀或無法辨識等狀況,恕不補發或退換票券。
◎ 限民國105年4月3日、105年4月4日當日使用,逾期無效。
注意事項
◎ 節目進行中嚴禁照相、攝影、錄音等,與影響他人觀賞節目之行為,經勸告未果,工作人員有權請求離場處理。
◎ 本活動禁止攜帶任何飲食(包含水)以及任何種類之金屬、玻璃容器、煙火等危險物品,入場時須配合檢查攜帶物之程序。
◎ 如遇天候或不可抗力之突發因素,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調整應變活動之權利。
退票方式
◎ 退換票需酌收手續費15%,開演前10日(含當日)不接受退換票。請持票券正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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