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未使用】 計算方式 (每位旅客) >>
★ 以航空公司通知其當地服務代理旅行社取消地面服務之時間,計算退票手續費。
★ 可能會有飯店全程住房費用、地面費用(接送機、指定日期使用之票券等)均不可退費之情事。
(原購票金額) 減 (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相關罰金) 減 (本公司服務手續費 (短程線 NT$1000,長程線NT$2000)) = 退還之金額
★長程線 : 美國/加拿大/中南美洲/歐洲/澳洲/紐西蘭/南太平洋/非洲
【部份行程已使用】
自由行產品部份已使用,幾乎無退票價值。如尚有部分價值可退回,則本公司將不分長短程線收取手續費新台幣500元,剩餘金額再退還客戶。
【特殊情況處理】
★如遇天災(颱風、暴風雪)或特殊狀況(航空公司班機取消、停飛、飛機故障)時,或因旅客個人重大意外(死亡、開刀)之特殊情況,於申請退票時,於申請退票時,須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航空公司有正式通知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時,本公司將另外酌收作業服務費NT$ 500元。
★嬰兒機票:全程未用不分長短程線,本公司服務手續費統一收取新台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