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程序

  1. 網路下單
  2. 亦或可來電洽詢滑雪專線:02-8793-9608。或至台灣區各雄獅門市辦理之。
    售價尚未公佈之滑雪團型,於報名完成後將有服務人員與您聯繫,並在售價公佈時,主動聯繫告知正確團費。
    當團行程內容若有特殊優惠折扣,服務人員將會於您的訂單確認成功報名後,主動為您扣除,於聯絡時告知優惠,並提供您更新契約內容。

  3. 繳付定金
  4. 於訂單報名完成後,訂單狀況即為您保留24小時,請於下單後24小時之內(於上班時間,最晚不超過18:00 p.m),繳付定金或全額團費。

    為求保障貴我雙方之權益,簽訂契約書並繳付定金或全額團費後,本旅遊契約始生效力。
    繳付定金方式,請洽您的服務人員。

  5. 繳交資料
  6. 請於繳付定金同時,一併提供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滑雪活動安全暨風險聲明書、護照正(影)本、及提供您的滑雪相關等資料後,方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滑雪相關資料:

    A. 滑雪項目選擇為SKI(雙板)、或SNOWBOARD(單板)。
    B. 請提供您的身高、體重、腳掌長(大姆指至腳跟之長度)資料,以利為您租借雪具。
    C. 自備雪具器材者,請於報名時一併告知,可免提供前項之相關資料。

  7. 繳交尾款
  8. 團費尾款請於行前說明會前繳清,最晚應於出團前一星期繳付完畢。

  9. 參加行前說明會

二、報名須知

  1. 滑雪團型之參團人數至少需滿16人以上方可成行。

  2. 團體行程預訂為團體經濟艙機票,皆需團去團回;如欲延回行程,請另訂個人機票,以JOIN方式參加。

  3. 為保障貴我雙方之權益,報名時於簽訂契約並繳交定金或全額團費後,本旅遊契約始生效力。嗣後如因個人因素變更或取消行程,則依定型化契約內容辦理之。

  4. 請詳讀『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與『滑雪活動安全暨風險聲明書』,並簽名載明相關事項回覆予您的服務人員。

  5. 因應各式雪場飯店房型不同,安排房型為二人一室/三人一室/四人一室。如因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儘量協助配對室友,以繳付定金順序為主;如無法配對成功者,需依團型另負擔單人房差,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6. 若因匯率調整或因成本調漲,本公司於收到定金或團費前保留調整團費之權利。

  7. 若為孕婦或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個人健康狀況,如未事先告知而致無法成行或衍生一切狀況時,應由旅客自行負責,絶無異議。

三、取消或更改報名之規定

    定金繳訂報名後,雙方即受交通部觀光局制定『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內容保障彼此權益。定金繳付後,如因個人因素而取消行程或更改出發日期等相關事宜者,即為解除原契約,重新另訂新契約,則依『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約定處理,摘錄內容如下:

    第十六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本契約,但乙方如代理甲方辦理證照者,甲方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四、下載滑雪報名資料

    滑雪活動安全暨風險聲明書 傳真刷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