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包含
一、大金門,住宿二晚。
二、餐食:2早2午2晚。
三、交通費用: 來回機票、大小金門來回船資及車資。
四、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3萬意外醫療)。
◆費用不含
一、導遊司機小費三日每人300元,請於金門旅遊途中繳交領隊。
二、個人旅行平安險。
◆出團說明
◆本行程需配合各站10人以上團體出發(不含小孩、老人、嬰兒),若不達出團人數則每人需補800元票差,
但當天需有其他旅客參團才可成行,團體滿20人以上可包團及指定日期出發。
◆本行程上所秀之參考飯店無法指定,皆以實際配房為主,敬請見諒。
◆金門團體正常航班皆為早去早回、午去午回、晚去晚回之航班,所需求之機位將依航班公司實際配位為主。
◆配合依班機時間不同及各展館休館日期,行程或餐食次序若有變動,以當地接待為主。
◆請及早報名、出發前五個工作天付清團費,出發日前五個工作天,服務人員將通知是否成團。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然抵達當地會有合併團情況,飯店住宿品質較普通,皆為一般旅館。
◆本行程報價期間,若行程內容價格調整,恕不另行通知。報名參加時敬請再次洽詢本公司業務專員。
◆** 凡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出發之旅客。
當地行程與台北相同, 敬請先提供參團者名單, 待機位/ 飯店確認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小孩需為十二歲以下不提供床位及早餐;嬰孩1000元需為二歲以下,不提供床位、餐食與贈品。
◆回程若飛機停飛或延誤,因而滯留金門,代為安排當地食宿,每人每日酌收1500元含1宿.1早.機場接送,
(住A檔需加收2000元)情非得以,敬請見諒!
◆出團前若遇天候因素,航班仍正常起降時,旅客認為有生命安全之虞者,旅客可解除契約,但應按旅遊費用百
分之五補償本公司;如本公司有實際損失之費用時(如已開立機票..等),仍需由旅客賠償。
◆取消規定如下
根據觀光局制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 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提出解除契約之規定:
一、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