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

此辦證項目需申請者須在台灣才能送件
No 項目 數量 說明
1 護照正本 1 須為晶片護照,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護照正本。另護照影本依實際大小影印完整清楚並剪妥後,工整黏貼於台胞新辦表格上。
2 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1 年滿14歲必須附ID影本。依實際大小影印完整清楚並剪妥後,工整黏貼於台胞新辦表格上。 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須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有詳細記事欄)
3 戶籍謄本正本 1 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者、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部分省略,需有完整詳細說明)。
4 台胞申請表格 1 列印時,頁面大小調整和處理請選擇『符合』,用A4白紙影印清楚完整,不可印歪,並所有資料須以正楷填寫完整並需申請者本人親自簽名+日期;未滿16歲之表格申請者簽名需多加『父親或母親簽名』+『父代/母代』。
5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台胞) 1 六個月內白底護照規格大頭近照(不可以同舊台胞證照片),不可露齒,需露耳及露眉,不可以配戴有色框架眼鏡,不可滲光、陰影,不可著白色或淺色上衣。★背面簽上中文姓名★
6 台胞申請表格範例 1 請參照連結-台胞新辦表格範例填寫表格及黏貼資料。填寫表格字跡不可潦草,內容須正確完整。身分證及護照1:1比例影印清楚並貼齊表格黏貼欄的下底線。如身份特殊者(含記者、公務員等)需詳細填寫目的、行程及服務單位、部門、職稱。
7 台灣公司在職證明信函 1 申請者若為公務人員須附上在職證明影本或者名片正本
8 延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 1 新台胞證如要延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請附上附上延用之舊台胞證影本(需正反面以相同方向影印於同一頁A4白紙),並註明『沿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實際核發需依主管機關審核(請見備註-台胞注意事項-第14點)
9 其它文件1 1 如果出生地非台灣者,請見備註-★申請者非台灣出生(外國出生者),送件請加附以下資料。 如申請者為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請參考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台胞證新辦
五年
由海關決定
約 6 個工作天
辦證服務費 NTD$ 1,700
台胞簽(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辦證相關單位
請見下方說明
電話:請見下方說明
★澳門中國旅行社:台胞辦證資料聯絡訊息

★香港中旅證件服務有限公司:台胞辦證資料聯絡訊息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07/01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香港)

1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香港、澳門)

10/29
重陽節(香港、澳門)

11/02
追思節及補假(澳門)

12/08
聖母無原罪瞻禮(澳門)
中國簽證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香港 (中國簽證)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20層
電話:852-29925004
Mail:hongkongcenter@visaforchina.org
網址:https://bio.visaforchina.cn/HKG3_ZH/qianzhengyewu
★中國簽證簽證申請服務中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第三方機構

★外國護照辦理中國簽證相關訊息,請參考中國簽證資訊請於出發至中國前向航空公司、各國外交部確認最新之旅行和簽證相關資訊
依個人狀況,未必每位旅客都適用各國外交部及中國外交部所持之護照此次入境大陸是否可享有免簽之條件,中國外交部建議所有旅客最好先辦妥入境大陸簽證,以免造成因故而無法入境之不便。
請參考中國領事服務網國家移民管理局中過境免簽政策全面放寬優化-國家移民管理局-2024.12.17
-免簽入境或過境情況可能動態調整,建議行前進一步咨詢中國駐相關國家使領館或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中外互免簽證協定一覽表-國家移民管理局-2024.12.30 
-部分國家持普通護照的公民至中國經商、旅遊觀光、探親訪友和過境不超過15天,可免簽入境。具體信息請咨詢中國駐相關國家使領館。
落地新證(一次有效台胞證)
請見下方說明
電話:0
台灣地區人民辦理大陸口岸簽注規則依各地行政措施不同,各有不同的規定。
各家航空公司會依循航空公司總公司所發下的公文規定辦理,來決定旅客是否可搭乘飛機前往各地口岸辦,
落地新證要依各機場及碼頭規定,不是每個機場及碼頭都適用,且各機場及碼頭辦理台胞證落地新證櫃檯開放時間不一。
欲辦理者請於行前先洽詢所搭乘之航空公司及船公司及各關口,所要入境之機場及碼頭是否可辦理落地新證,
並讓航空公司及船公司事先了解有旅客欲辦理台胞證落地新證,以確保入境時可順理辦理。台灣地區人民大陸落地簽(一次有效台胞證)關口及相關資訊,請參考海基會網站 中國主要口岸簽證機關聯繫方式 
            
★辦落地新證只限於台灣直飛且入境大陸,轉機須辦理台胞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
電話:852-2824 6111
Mail:visitors3@immd.gov.hk
網址:www.immd.gov.hk/hkt/index.html
上班時間:08:45-16:3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08:45-16:30、星期六 09:00-11:30、星期日及香港政府公眾假期休息
有關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或其他台灣居民來港入境安排問題,可與入境事務處聯絡

香港旅遊局 852-2508-1234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以上資料僅參考,相關辦證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簽證處之公告為準。

*報價可能因為部份地區收送成本較高,請再向您的服務人員確認正確價格。

最後維護日期:2025/05/07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