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觀光簽證
產品說明
辦證須知: | 此辦證項目工作天不一定,需依簽證處核發,目前約6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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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證天數: | 約 6 個工作天 (代辦約加6個工作天) | 辦證費用: | $ 3,680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每次入境可停留最多 90 天 |
效期及入境次數: | 最多五年效期,多次 |
需準備資料
NO | 項目 | 數量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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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西基本資料表 | 1 | 持外國護照申請者,所需資料及工作天不一定,請提早送件 |
2 | 護照正本 | 1 | 正本及影本一份,離開巴西時效期需有六個月以上,兩張以上的空白頁數(加持護照無法辦理) |
3 | 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 1 | 未滿18歲須提供英文出生證明(需公證)或英文戶籍謄本(無需公證);持外國護照需附居留證影本 |
4 |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 | 1 | 白色背景、六個月內拍攝的彩色照片。同護照規格,請保持五官清晰,盡量勿戴粗框眼鏡,不得使用電腦列印或合成照片 ★★背面簽寫姓名★★ |
5 | 巴西簽證表格 | 1 | 需線上填表印出,由申請者簽名(同護照簽名)。表格完成後,需三個月內送件(表格上有註明最後送件日期) |
6 | 巴西父母同意書 | 1 | 18歲以下需提供,由父母雙方或監護人(需提供監護權證明)簽名且需公證。(見說明欄) |
7 | 邀請函 | 1 | 若拜訪親友須附,內容請見說明 |
8 | 英文機票 | 1 | 全程電子機票或全程英文訂位記錄,內容必須包含申請者英文姓名、明確的行程、航班號碼和出發/回程日期 |
9 | 英文存款證明 | 1 | 金額需此次行程夠用,建議30萬以上。如使用配偶或父母財力需附財力共用聲明書和財力提供者的身份證明及關係證明。(請見說明欄) |
10 | 英文在職證明正本 | 1 | 請使用公司頭銜信紙並需有主管簽名跟公司大小章。若為學生,在職證明應以學校或大學英文在學證明取代。開立後須15天內送件 |
11 | 住宿證明 | 1 | 若無邀請函,請提供全程英文住宿證明 |
12 | 英文旅遊行程計劃書 | 1 | 若自助旅行或會坐車進出巴西者請附上 |
13 | 外國護照正本 | 1 | 如果申請者為雙重國籍,需附上另一國籍的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過期也需要附上),如果遺失需附上警察局遺失報案單 |
14 | 其它文件1 | 1 | 如參加體育競賽或表演藝術活動、會議或研討會,需擔保人/主辦單位信函正本,需有活動舉行地點和期間詳細資訊。信函需為英文或葡萄牙文 |
15 | 其它文件2 | 1 | 有去過巴西者,需附上含有上次巴西簽證的舊通行證或舊護照(舊通行證或舊護照遺失需附上警察局遺失報案單正本) 簽證請加附影本 |
★持澳洲、加拿大和美國護照,自2024年4月10日起入境巴西,必須申辦巴西(電子)簽證 https://brazil.vfsevisa.com/ ★觀光申請對象 外國公民前往巴西觀光旅遊或參加會議、研討會、藝術或體育活動等(無售票或任何形式之報酬為前提)必須申請「觀光簽證」。 注意!嚴禁持觀光簽證於巴西從事無償或有薪工作 ★巴西工作天不一定,需依簽證處核發進度 ★邀請函:若前往巴西探訪親戚或朋友,需提供邀請函(無需為正本),內容需包含以下資訊: • 邀請人以及受邀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聯絡方式) • 邀請人以及受邀人之關係 • 受邀人前往巴西之目的和時間 • 邀請人確保為受邀人在巴西提供住宿和相關費用的責任 • 邀請人簽名及其巴西證件影本(例如身份證明影本) • 邀請函需有邀請人簽名(簽名需同邀請人巴西身份證明上的簽名) ★財力證明(任選一項) 方案一 存簿正本+影本需有3個月內的明細.最後一筆資料需要申請簽證日往前推15天內 方案二 定存單正本+影本(定存不可用存簿證明) 方案三 申請簽證日往前推15天內銀行開立的英文財力證明(需有銀行蓋章) 方案四 最近三個月薪資單 如使用配偶或父母財力需附財力共用聲明書和財力提供者的身份證明及關係證明。 ★申請簽證所需提供的證件皆須與台灣公司相同,如由大陸公司開立英文在職時,必須經過當地巴西領事館認證,送件時必須提出此正本文件,此狀況不能由他人(或旅行社)代為申請,必須親自辦理。 ★未滿18歲申請者申請簽證需附上的資料跟注意事項: 1.需附上『未成年申請巴西父母同意書』一份:同意書須父母雙方或者法定監護人簽名,並經由法院公證(不需要外交部公證)。 2.需附上英文出生證明 (需法院公證) 或英文戶籍謄本(無需公證)。 3.如果父母離婚者,需附上有註明監護權的英文戶籍謄本。 4.如果父母親一方已故者,需英文死亡證明書(需法院公證)或有註明的英文戶籍謄本。 5.三個月幼兒至六歲之孩童需出示小兒麻痺預防接種卡,如有特殊理由無接種卡則請出示兒科醫師開立證明。 ★台灣護照申請巴西短期簽證效期及停留天數注意事項: 1.簽證效期依簽證核發,多為五年效期,多次進出。 2.停留天數由簽證官依行程及所附資料核發,最多核發90天,除非簽證上另有註明。 3.欲延簽者,需於現有簽證到期至少兩週前,向停留的巴西州首都聯邦警察局(Polícia Federal- DPMAF)申請, 由巴西移民署酌情核發可延期停留天數,但一年內最多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除非簽證上另有註明。 4.請注意,延簽不得多次入境。 ★若重新申請護照,可同時攜帶新護照和有有效簽證的舊護照入境巴西。 ★台灣護照申請巴西簽證從2014/5/14起不再核發通行證,直接將簽證貼在護照上。 ★若以前有曾辦理過巴西簽證,舊的巴西通行證仍需繳回(不管是否還有效期),如果遺失需附上警察局遺失報案單。 ★各國護照簽證費、所需資料及停留規定有所不同,需個別洽詢。 ★若有特殊情況,巴西商務辦事處會要求附加其他資料或文件。 ★入境巴西施打黃熱病疫苗及其他預防接種規定及建議,請參考國際旅遊疫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
簽證相關單位
地址/連絡方式/時間 |
臺北市德行西路45號2樓 電話:02-2835-7388分機25 傳真:02-2835-7121 網址:taipe.itamaraty.gov.br 上班時間:09:00-15:00 送件時間:09:00-12:00 領件時間:09: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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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說明 | |
說明 | ★辦證前,請先確認辦事處休假日。 每月最後三個工作天,簽證處不受理旅行社代送件,如需代送,請提早辦理。 如有急件可本人親自送件或親友代送。 領事事務緊急電話:0933-239-061 (死亡、被捕或失蹤等緊急情況) ★自2019年5月10日起,自巴西Acre、Amapá、Amazonas、Distrito Federal、Espíritu Santo、Goiás、Maranhão、Mato Grosso、Mato Grosso do Sul、Minas Geráis、Pará、Paraná、Río de Janeiro、Río Grande do Sul、Rondonia、Roraima、Tocantins、Santa Catarina、São Paulo、Bahía、Piauí等21州前往巴拉圭,以及自巴拉圭赴前述地區之1至59歲旅客,須持有「黃熱病疫苗接種國際證明」,否則將遭搭乘班機之航空公司拒絕登機或於抵達巴拉圭時遭移民官拒絕入境,至於經前述地區轉機(轉機期間須未入境巴西),以及出示衛生部開立之不適接種疫苗醫生證明者(60歲以上、孕婦、哺乳期婦女、對雞蛋及其製品過敏者、移植手術病患、免疫抑製劑治療者、愛滋病等其他免疫系統缺陷病患)不在此限;另已獲巴國居留權之民眾,倘於入境時未出示「黃熱病疫苗接種國際證明」,將於入境當日由衛生人員列冊進行為期10天之防疫追蹤。天之防疫追蹤。(資料來源外交部) 辦證前,請先確認辦事處休假日 |
休假日期 |
04/04(四)~04/05(五)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06/10(一) 端午節 09/17(二) 中秋節 |
其他注意事項
*以上資料僅參考,相關辦證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之簽證處公告為準。 *以上資料僅參考,相關辦證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之申辦單位公告為準。因應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外交部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網站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入境管制或限制措施 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 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專區 *內政部移民署 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COVID-19防疫專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A 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網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佈者為準。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國暨各地區簽證、入境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 購買機票前請向所搭之航空公司確認免簽證、落地簽證之登機相關事宜。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議國人行前宜自行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意外險),同時應附加海外緊急醫療項目,以應不時之需。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