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搭乘中國東方航空,再送您免費「高鐵票」


• 贈送高鐵專案,限東方萬里行會員專用。


• 適用日期: 開票日期:2016年11月01日(含)至 2017年08月31日(含)。
• 出發日期:2017年01月01日(含)至 2017年12月31日(含)。

※回程不適用搭乘日期:2017/1/20-2017/1/27、2017/9/25-10/6。

• 適用行程及高鐵贈票:
1、適用於兩岸直航航線,S艙(含)以上:送台灣高鐵經濟艙車票。
2、適用於浦東、昆明轉機之國際航線(不適用轉機中國境內航點),V艙(含)以上:送台灣高鐵經濟艙車票。
3、適用於非浦東、非昆明轉機國際航線(不適用轉機中國境內航點),S艙(含)以上:送台灣高鐵經濟艙車票。
4、適用於兩岸直航航線、國際航線的商務艙(F、P、 J、C、D、I ):送台灣高鐵商務艙車票。

• 贈送之高鐵票僅適用以下高鐵各站
(詳細說明 → 請點此)

★適用之高鐵站★
台北、板橋、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
雲林、嘉義、台南、左營
<--->
台北、桃園、台中、左營

   • 查看東航兩岸直航城市票價 (點選城市)

★適用之兩岸直航點★

   • 《免費送台灣高鐵票》活動內容說明
  1. 僅適用於東方航空/上海航空實際承運航班(不適用與外航代碼共享航班)
  2. 單程機票贈送高鐵車票乙張,來回程可選擇贈送乙張或兩張;僅贈送成人。
  3. 開票及申請贈送高鐵票須同時作業,無法開票後申請。
  4. 團體機票、SOTO票及孩童嬰兒票、套票及部分促銷運價等不適用。
  5. 贈送之高鐵車票限提供旅客機場接駁使用,不得轉讓及販售;如上述違規經查核實,東航不受理任何異常處理,並將對代理實施裁罰,或終止其代理之權利。
  6. 以上優惠案本公司保有隨時修訂與詮釋權、或終止本銷售條件之權益。
  7. 如遇旅遊旺季期間請及早訂位,高鐵座位之確認,具體以高鐵最終回覆為準。
  8. 須於開票48小時後,始可預訂高鐵座位。(※須於航段使用前完成高鐵訂位,航段已用無法申請高鐵贈票。
  9. 本案限透過東航台灣高鐵訂位系統連結高鐵系統訂位,切勿直接於高鐵網頁訂位。
  10. 於機票開立48小時後,始可透過東航台灣高鐵訂位系統預訂車次。完成後憑高鐵訂位代號及取票授權碼,即可於高鐵自動售票機或櫃台取票。
  11. 訂位時旅客須提供E-MAIL信箱,以便接收高鐵訂位確認訊息。旅客如忘記高鐵訂位代號可查詢已發送之電子郵件或電洽東方航空台灣客服中心(02)4055-6868查詢。
    台灣高鐵訂位官網:http://tw.ceair.com/muovc/front/trn/tradition/index.shtml
  12. 為避免後續車次變更造成作業上疏漏,每一人一筆訂位(PNR),若有同行者仍需分開訂位,請留意去回程之高鐵代號及取票授權碼。
  13. 高鐵訂位時間:乘車日28天(含)前~高鐵列車出發前24小時(不包含例假日)完成訂位/更改訂位手續,請提醒旅客提早安排。特殊假日(如:農曆年)高鐵開放提前訂位,請參考高鐵網站公佈訊息。
  14. 空位搭乘:若因東上航航班延誤或異動未能及時搭乘,可憑東上航開立之航班延誤證明至高鐵櫃台,高鐵將協助旅客改搭下一車班,座位依高鐵安排。
  15. 此案不接受GOSHOW旅客。
  16. 變更:
    (1) RE-ISSUE換開機票時,不可變更原高鐵車票起訖站及(單程改來回車票)
    (2) 不允許更改台灣機場點。
    (3) 若原票已於訂位系統上訂座並取得高鐵代號及授權碼,後續相關變更高鐵票作業仍使用舊票之機票號碼;反之,若原票未曾訂座,則使用新票號訂座高鐵, 惟仍須符合出票後48小時後始可訂座之規定。

    (4) 如遇東航航班異動或航班取消導致客票簽轉至他航航班(含代碼共享航班),視同放棄贈送之高鐵車票。
    (5) 改期作業請至台灣高鐵訂位系統辦理。
    (6) 機票變更之後12小時,才能至台灣高鐵訂位系統辦理高鐵車次改期作業。
    (7) 如遇東航航班異動或航班取消導致客票簽轉至他航航班(含代碼共享航班),視同放棄贈送之高鐵車票。
    ※如下述作業未符合旅客需求,敬請將原票辦退,重新開立機票。
  17. 退票:
    (1) 辦理機票退票時需連同贈送之高鐵車票一同辦理,其代號於台灣高鐵訂位系統中付款狀態須為未打票,其餘狀態視同該張車票已使用,退票時需於原票價金額扣除高鐵公布之退票日當日票價金額。
    (2) 根據上述,如機票全程未使用,需於機票出票日一年內辦理機票退票,扣除退票手續費,退還餘款、機場稅及燃油稅。
    (3) 根據上述,已部分使用客票:需於機票首航段使用後一年內辦理,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單程淨價票(如無單程淨價按最接近艙位之單程淨價計算)、已使用航段稅費及退票手續費後,餘款退回旅客。過期則不予辦理包括稅費。
    ※ 部分使用客票若符合加贈高鐵專案之規定,退票時無須扣除已使用航段之高鐵贈票金額,即TPE始發航段狀態為"USEDFLOWN",東航不扣除此段高鐵贈票金額。惟未使用航段欲退票時,仍須符合(1)。
    (5) 退票作業請上台灣高鐵代理人管理系統辦理。
    ※自2014年6月10日起,贈送之高鐵車票將歸類為【航空專案】,票面金額為0。





    ※本優惠案東航保有隨時修訂與詮釋權或終止本銷售條件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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